【资料图】
3月28日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,班玛县人民法院被授予2019—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。
签 发|院 长 沙 德
审 核|办公室 徐 勇 霞
供 稿|综审庭 向 福 存
编 辑|政治部 曹 玥
原标题:《喜报丨班玛县人民法院荣获2019—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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